关于诚邀《中华创伤骨科杂志》暨“国际创伤骨科高峰论坛”理事单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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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先生(女士):您好!
《中华创伤骨科杂志》(ISSN1671-7600,CN11-5530/R)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华医学会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科技核心期刊。先后被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和国际检索系统俄罗斯《文摘杂志》收录为统计源期刊。本刊编委会阵容强大、专家云集,由王澍寰、王正国、卢世璧、顾玉东、钟世镇、戴克戎和邱贵兴等国内国际一流的知名专家院士和各大医院的骨科主任、中青年骨干医生及来自美国、德国、加拿大、英国、瑞士和日本等13个国家的国际专家组成。本刊总编辑裴国献教授是知名的骨科专家。本刊编辑部所在的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创伤骨科中心是国内重要的创伤骨科专业医、教、研基地,特设的北京、上海、香港和台湾四个编辑工作分部所在的北京积水潭医院创伤骨科、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骨科、香港大学玛丽医院骨科学部和台湾阳明大学人工关节研发中心均为著名的创伤骨科单位。
“国际创伤骨科高峰论坛”(原“国际创伤骨科高峰论坛”)是由中华医学会骨科学分会创伤骨科学组、中华创伤骨科杂志社、香港骨科医学会、中华骨科交流学会(台湾)联合主办的面向国际的高层次创伤骨科学术交流互动平台,定于逢奇数年的3月份第三个周末永久固定在中国广州举行,大会将同时举办“国际创伤骨科高峰论坛医疗器械展”,展会将提供国际化的展览设施和服务,来自世界各国和香港、台湾地区及国内的众多知名专家院士、各大医院的骨科主任和中青年骨干医生将参会,为广大骨科厂商进行产品推介、品牌展示、目标营销和学术互动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和最佳的平台。
为擦亮金字招牌(中华医学会系列刊、“国际创伤骨科高峰论坛”、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整合优质资源(名专家、名专科、名厂商)、搭建互动平台(医、学、商,读者、作者、编者)、做强品牌实力(品牌力、经济力),共同打造“中国创伤骨科第一刊”和“国际创伤骨科论坛第一品牌”,推动我国创伤骨科事业的发展与提高,论坛组委会和本刊现决定遴选部分优秀企业作为《中华创伤骨科杂志》暨“国际创伤骨科高峰论坛”的理事单位,现诚邀广大骨科药品、器械、设备和耗材厂商积极参加,进行互惠双赢的长期合作,为共同推进我国创伤骨科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多的贡献!(详情见附件,也可登录本刊网站www.cjot.org或论坛官方站www.isfot.org查询下载相关文件)。
联系人:颜克俭 电话:020-61641748 13725394959 传真:020-61360066
E-mail:ykj9229@yahoo.com.cn 邮编:510515 网址:http://www.cjot.org/ www.isfot.org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南方医院《中华创伤骨科杂志》
附件:1.《理事会章程》 2.《理事单位登记表》
中华医学会骨科学分会创伤骨科学组
中华创伤骨科杂志社
《中华创伤骨科杂志》暨“国际创伤骨科高峰论坛”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医学会杂志办刊应当从单纯的“学术型”向“学术经营型”转变及“可成立杂志理事会和诚邀协办单位”的指示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华创伤骨科杂志》(以下简称“本刊”)(ISSN1671-7600,CN11-5530/R)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华医学会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科技核心期刊。本刊的办刊宗旨是及时报道我国创伤骨科领域临床与科研工作的重大进展与国际最新动态,促进国内外同行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本刊以骨科、创伤外科及相关学科的临床、教学和科研人员为读者对象,着重报道创伤骨科的临床研究,介绍新理论、新业务、新技术、新进展,同时兼顾创伤骨科基础研究与研究生培养,报道最新的研究成果,关注临床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开展学术讨论。“国际创伤骨科高峰论坛”(以下简称“本论坛”)是由中华创伤骨科杂志社与中华医学会骨科学分会创伤骨科学组、香港骨科医学会、中华骨科交流学会(台湾)联合主办面向国际的高层次创伤骨科学术交流互动平台,定于逢奇数年的3月份第三个周末永久固定在中国广州举行。
第三条 《中华创伤骨科杂志》暨“国际创伤骨科高峰论坛”理事会是由关注我国创伤骨科事业发展,关心《中华创伤骨科杂志》和“国际创伤骨科高峰论坛”成长与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单位组成的咨询、研究、联谊、服务组织,与本刊编委会和本论坛组委会进行三位一体的联动运作(本刊编委会和本论坛组委会成员为理事会当然个人理事)。
第四条 理事会的宗旨和工作目标是:在“强化创新质量意识、打造全新期刊品牌”的指导思想下,擦亮金字招牌(中华医学会系列刊、“国际创伤骨科高峰论坛”、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整合优质资源(名专家、名专科、名厂商)、搭建互动平台(医、学、商,读者、作者、编者)、做强品牌实力(品牌力、经济力),共同打造“中国创伤骨科第一刊”和“国际创伤骨科论坛第一品牌”,推动我国创伤骨科事业的发展与提高。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法人资格和良好社会形象、关心、支持创伤骨科事业发展与提高的广大骨科药品、器械、设备和耗材厂商及相关单位,经邀请确认,承认本章程,按时交纳会费者,均可成为理事会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并指定一名主要负责人担任相应职务。
第六条 每届理事会任期两年。理事会设理事长单位1名、副理事长单位3名、常务理事单位5名、理事单位10名、秘书长1名。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本刊编辑部,日常事务由本刊编辑部负责。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理事会成员单位依据其类别分别享有以下权利和回报:
1.理事长单位
1.1可作为《中华创伤骨科杂志》暨“国际创伤骨科高峰论坛”的首席战略合作伙伴,独家冠名“国际创伤骨科高峰论坛”,可向其颁发“《中华创伤骨科杂志》暨‘国际创伤骨科高峰论坛’理事长单位”牌匾,并在本论坛举行授牌仪式。
1.2可在本刊理事会名录专页列明理事长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名单,单位负责人可以本论坛组委会副主席身份出席本论坛。
1.3 可冠名本论坛闭幕晚宴并致辞,可进行特别布置和节目安排。
1.4可在本论坛议程中安排卫星会议2场。随本论坛正式文件发放乙方参展资料和乙方自备的本论坛纪念品。
1.5可获得8个免注册费的本论坛参会名额,2个免费的本论坛展位,1个冠名拱门位置、2条欢迎横幅位置和2个冠名气球位置。
1.6可获得24期本刊彩色广告1版和本论坛会刊广告1版,其品牌可进入《中华创伤骨科杂志》暨“国际创伤骨科高峰论坛”品牌榜。
1.7可与本刊联合设立“XX杯”优秀论文奖。可在本刊开设24期学术专栏,用于刊登其有关新技术、新课题、新产品的学术文章。可免费、及时在本刊发布其公司新产品及相关信息。本刊可优先刊登有关公司产品临床应用的论文,为其推荐的论文设立“绿色通道”,每篇来稿专享“专家审稿”和“责编指导”服务,在保证质量的原则下,优先从快刊用。
1.8可与本刊联合主办有关骨科新技术、新业务推广的学术研讨会,并由本刊授予相应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1.9其产品可在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创伤骨科中心进行临床应用和评价。可在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创伤骨科中心设立临床培训中心,共同开展相关课程培训。
1.10可获得本刊赠送的每期样刊40本。如需批量订阅本刊,可享受7折的集团订阅服务。
2.副理事长单位
2.1可作为《中华创伤骨科杂志》暨“国际创伤骨科高峰论坛”的特别战略合作伙伴,可向其颁发“《中华创伤骨科杂志》暨‘国际创伤骨科高峰论坛’副理事长单位”牌匾,并在本论坛举行授牌仪式。
2.2可在本刊理事会名录专页列明副理事长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名单,单位负责人可以本论坛贵宾身份出席本论坛。
2.3可冠名本刊或本论坛相关奖项。
2.4可在本论坛议程中安排卫星会议1场。随本论坛正式文件发放乙方参展资料和乙方自备的本论坛纪念品。
2.5可获得5个免注册费的本论坛参会名额,2个免费的本论坛展位,1个冠名拱门位置、1条欢迎横幅位置和1个冠名气球位置。
2.6可获得24期本刊彩色广告1版和本论坛会刊广告1版,其品牌可进入《中华创伤骨科杂志》暨“国际创伤骨科高峰论坛”品牌榜。
2.7可在本刊不定期开设学术专栏,用于刊登其有关新技术、新课题、新产品的学术文章。本刊可优先刊登有关公司产品临床应用的论文,为其推荐的论文设立“绿色通道”,每篇来稿专享“专家审稿”和“责编指导”服务,在保证质量的原则下,优先从快刊用。
2.8可与本刊联合主办有关骨科新技术、新业务推广的学术研讨会,并由本刊授予相应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2.9其产品可在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创伤骨科中心进行临床应用和评价。可在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创伤骨科中心设立临床培训中心,共同开展相关课程培训。
2.10可获得本刊赠送的每期样刊30本。如需批量订阅本刊,可享受7.5折的集团订阅服务。
3.常务理事单位
3.1可作为《中华创伤骨科杂志》暨“国际创伤骨科高峰论坛”的特约战略合作伙伴,可向其颁发“《中华创伤骨科杂志》暨‘国际创伤骨科高峰论坛’常务理事单位”牌匾,并在本论坛举行授牌仪式。
3.2可在本刊理事会名录专页列明常务理事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名单,单位负责人可以本论坛贵宾身份出席本论坛。
3.3 可冠名本论坛会间咖啡茶。
3.4可随本论坛正式文件发放乙方参展资料和乙方自备的本论坛纪念品。
3.5可获得4个免注册费的本论坛参会名额,1个免费的本论坛展位,1条欢迎横幅位置和1个冠名气球位置。
3.6可获得24期本刊彩色广告1版和本论坛会刊广告1版,其品牌可进入《中华创伤骨科杂志》暨“国际创伤骨科高峰论坛”品牌榜。
3.7本刊为其推荐的论文设立“绿色通道”,每篇来稿专享“专家审稿”和“责编指导”服务,在保证质量的原则下,优先从快刊用。
3.8可优先与本刊联合主办有关骨科新技术、新业务推广的学术研讨会。
3.9可推荐其产品可在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创伤骨科中心进行临床应用和评价。可优先与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创伤骨科中心联合开展临床课程培训。
3.10可获得本刊赠送的每期样刊20本。如需批量订阅本刊,可享受8折的集团订阅服务。
4.理事单位
4.1可作为《中华创伤骨科杂志》暨“国际创伤骨科高峰论坛”的荣誉战略合作伙伴,可向其颁发“《中华创伤骨科杂志》暨‘国际创伤骨科高峰论坛’理事单位”牌匾,并在本论坛举行授牌仪式。
4.2可在本刊理事会名录专页列明理事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名单,单位负责人可以本论坛贵宾身份出席本论坛。
4.3 可冠名本论坛专家房间水果盘。
4.4可随本论坛正式文件发放乙方参展资料和乙方自备的本论坛纪念品。
4.5可获得2个免注册费的本论坛参会名额,1个免费的本论坛展位,1条欢迎横幅位置和1个冠名气球位置。
4.6可获得12期本刊彩色广告1版和本论坛会刊广告1版,其品牌可进入《中华创伤骨科杂志》暨“国际创伤骨科高峰论坛”品牌榜。
4.7本刊为其推荐的论文设立“绿色通道”,每篇来稿专享“专家审稿”和“责编指导”服务,在保证质量的原则下,优先从快刊用。
4.8可优先与本刊联合主办有关骨科新技术、新业务推广的学术研讨会。
4.9可推荐其产品可在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创伤骨科中心进行临床应用和评价。可优先与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创伤骨科中心联合开展临床课程培训。
4.10可获得本刊赠送的每期样刊10本。如需批量订阅本刊,可享受8折的集团订阅服务。
第八条 理事会成员单位应尽的义务:
1.关心、支持《中华创伤骨科杂志》和“国际创伤骨科高峰论坛”的发展与提高,共同促进中国创伤骨科事业的发展。
2.积极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按时交纳理事会的综合会费。理事会每两年一届,其综合会费标准是:理事长单位每届60万元即每年30万元;副理事长单位每届40万元即每年20万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届30万元即每年15万元;理事单位每届20万元即每年10万元。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另行决定。
第十条 本章程由理事会日常办事机构本刊编辑部负责解释。